第32948046号“RHOVANIL及图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
发表时间:2020-09-15 11:20:20
文章作者:小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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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:罗地亚经营管理公司(原申请人:罗地亚化工有限公司)
委托代理人: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
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948046号“RHOVANIL及图”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注册申请不服,向我局申请复审。我局予以受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经复审查明: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所引证的第26185267号图形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)在异议程序中被我局决定不予核准注册,该决定已生效。
我局认为,鉴于引证商标被决定不予核准注册,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如下:
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。
独任审查员:刘中博
2020年04月07日